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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申报第七届“太阳集团tyc5997优秀青年标兵”通知

发布时间:2010-03-23 浏览次数:

各系所,实验室,各年级学生:

为发挥共青团组织在我校素质教育和人才培养中的重要作用,发挥基层团组织的主动性、创造性,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导向作用,鼓励、引导全校团员青年奋发成才,展示我校青年的良好精神风貌,自觉成长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经研究决定,今年继续评选表彰“太阳集团tyc5997优秀青年标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宗旨

评选表彰活动旨在进一步鼓励和引导全校团员青年在我校建设发展的征程中,尤其是在建设“和谐、科技、文明、节约”校园的活动中,充分发挥青年突击队作用,积极向上、奋发成才、争做创业创新创优的新一代青年。

二、评选条件

1、参评对象:年龄为14周岁至40周岁(1970年5月5日―1996年5月4日间出生);我校全日制的在校学生及青年教职工。对于教育管理、科研教学、创业就业和志愿服务方面的典型,可以适当放宽年龄。

2、评选标准: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在科学研究、教育教学、管理服务、自强励志、科技创新、创业就业、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社会工作、文体艺术等方面表现出色,并取得突出成绩。在上述基础上,对具备下列条件的候选人予以优先考虑:

(1)省级或省级以上教学科研管理服务奖励获得者、“优秀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称号获得者;

(2)在“挑战杯”竞赛、奥林匹克竞赛等大学生科技创新发明竞赛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者;

(3)学术科研成果具有较高的理论价值和推广价值,或应用于实践领域产生显著社会经济效益者;

(4)利用自身所学知识,敢于探索,勇于实践,在创业就业过程中具有一定的榜样示范作用;

(5)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活动,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与和谐社会建设中做出突出贡献者;

(6)在省级以上重大文体赛事中取得突出成绩者;

(7)在逆境中顽强拼搏、自立自强且品学兼优者。

三、评选办法与步骤

1、各单位根据评选要求,进行初选,在科学研究、教育教学、管理服务、全面发展、自强励志、科技创新、创业就业、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社会工作、文体艺术等方面分类推荐,各学院团委、直属团委可推荐1-2名候选人;

2、学校在对候选人初步评选后,确定10―20名人选作为正式候选人;

3、在有关新闻媒体上对候选人进行广泛宣传和向全校公示之后,召开专门评审会议,通过候选人自己答辩,对候选人进行评选,最终确定第七届“太阳集团tyc5997优秀青年标兵”,进行表彰。

四、评选要求

1、各学院团委及直属团委要高度重视,组织力量积极做好宣传发动和候选人推荐工作,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2、在推荐候选人的工作中,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坚持择优原则。所推荐的人选应是本单位青年中最具有代表性的人物;

3、各单位所报材料必须真实可靠,不得弄虚作假。4、申报材料应包含以下内容:

(1)推荐登记表1份;

(2)被推荐人2000字的事迹材料及500字事迹简介各1份,用A4纸3号仿宋字体统一打印并附上电子版;

(3)提供事迹材料中涉及到的主要奖项的证书复印件和相关印证材料。

所有申报材料于4月3日前上报学院团委,联系人:郑召丽(电话:3831063、电邮:xqjsj@hfut.edu.cn

十佳标兵表格下载

学院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丹霞路485号(太阳集团tyc5997翡翠湖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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