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推进学院目标管理,认真总结各二级单位在思想政治、学科建设、教学科研及管理等方面的工作实绩,正确评价教职工的德才表现和工作业绩,调动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为做好我院2011年度考核工作,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考核时间段、考核对象
1. 考核时间段: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
2. 考核对象:个人考核的对象是在职教职工。
二、考核内容
(一)中层单位考核:
各单位提供工作总结,包括承担的本科教学工作量、研究生工作量、发展的论文总数,其中226篇数、国际国内会议篇数、国际杂志篇数、7种评估期刊篇数,到帐纵、横向总经费、研制费数、当年分配当量经费数;学科学位、教学质量工程、科研、教学、实验室建设、获奖、学院公益事务投入等工作。
(二)个人考核:
个人考核的内容是教职工本人全年的工作表现和业绩,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个人年度考核的重点在于工作业绩和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根据岗位不同具体考核内容应有所侧重。
(1)教学科研岗位人员:侧重考核教学、科研、学科(专业、课程)建设等任务完成的数量和质量,以及在实验室建设、教学组织以及社会服务等方面的工作情况。
(2)党政管理岗位人员:侧重考核在履行岗位职责过程中的敬业精神、服务态度、管理能力、工作效率、创新意识、工作业绩和廉洁自律等情况,以及在学校重大工作和全校性中心工作、公益性工作方面所作的贡献。
(3)其它专业技术岗位人员:侧重考核围绕教学、科研、实验室建设等方面完成工作的数量和质量,以及在工作实际中的敬业精神、创新能力和工作业绩。
(4)工勤岗位人员:侧重考核在履行岗位职责过程中的敬业精神、服务态度、工作效率、操作技能和安全生产等情况。
三、考核程序
(1)各单位根据学院统一安排布置考核工作。
(2)个人进行总结,并填写年度考核表。
(3)各单位组织职工述职。
(4)各单位确定个人考核等级。
(5)学院考核领导小组审核并决定个人考核等级。
(6)考核结果公示。
四、考核要求
(1)正处级领导考核由学校组织考核。考核为优秀的单位,单位主要负责人考核结果原则上为优秀,且不占单位优秀指标。
(2)其他所有人员由学院负责组织考核。
五、考核等级和优秀候选人名额
(1)个人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
(2)各单位优秀候选人名额分配如下表:
单 位
| 名 额
| 单 位
| 名 额
|
应用所
| 3
| 信号所
| 5
|
软件所
| 6
| 电路所
| 4
|
系统所
| 2
| 通信所
| 4
|
分布式所
| 4
| 实验中心
| 11
|
网络所
| 3
| 情感所
| 2
|
基础所
| 3
| 机关
| 4
|
合计
| 51
|
|
|
六、年度考核结果的使用
(1)年度考核结果为称职及其以上等次的人员,作为晋升薪级工资和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的依据。
(2)考核结果为基本称职者,不能晋升薪级工资,绩效津贴按不超过相应职务的70%发放并扣发2011年年终一次性奖金。
(3)无故不参加年度考核或考核结果为不称职者,不能晋升薪级工资,不发放年度绩效津贴并扣发2011年年终一次性奖金。
七、考核时间安排
1、12月14日前学院向各单位布置考核工作。
2、12月14日-12月21日各单位布置本单位考核工作并于12月22日下午4:00之前将考核结果以纸质(需由各单位负责人签字)和电子稿同时上报院党办。
3、12月27日学院公示考核结果。
八、年度考核的若干规定
1.本年度新进的各类人员(含新进毕业生、外单位调入人员、安置的转业军人等),参加年度考核,确定考核等次,并纳入单位参加考核人员基数。
2.在批准期限内的公派出国人员,由所在单位通过外办督促其本人提供年度学习工作小结,并由所在单位确定考核等次,纳入单位参加考核人员基数。未经批准逾期不归者,不予考核。
3. 本考核年度内自费出国留学或考取统招统分研究生者,不参加年度考核,不纳入单位参加考核人员基数;本考核年度病假累计超过6个月者,不参加年度考核,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计发病假工资,不纳入单位参加考核人员基数。
4. 本考核年度内,发生教学事故者,其考核等次按照《太阳集团tyc5997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暂行规定》(合工大政发[2008]107号文件)执行。
5.2011年12月1日前已办理退休手续者,不参加考核; 2011年12月在册,2011年1月1日以后办理退休手续者,须参加年度考核并纳入考核基数。
6、校内岗位异动的,考核在现单位进行,同时征求原单位意见;2011年下半年新晋升职级的人员,主要考核原职级工作情况。
7、经查实,个人在本考核年度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考核结果不得为优秀。
(1)对于单位安排的学科建设、专业建设、科研基地建设、实验室建设和政治、业务学习等工作任务和集体活动不认真、不积极、不参加者;不履行学院安排的青年教师“四助”、导师制、班主任、班导师、监考等公益性工作者。
(2)未经学校批准,擅自在校外兼职或在校外工作者。
(3)在课堂上散布不健康言论者。
(4)服务意识不强,服务态度不好,教职工反映意见较大者。
(5)对工作中出现较大失误或责任事故的直接责任人;对违反学校有关规定,损害学校利益和声誉且造成不良后果的直接责任者。
对于发生上述情况,情节较严重的,考核结果不得为称职。
8、经查实,个人在本考核年度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考核结果按不称职处理。
(1)本年度受到刑事处罚者;受行政记过处分或党内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者;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者。
(2)未经学校批准擅自离岗者。
(3)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或责任事故的直接责任人。
(4)违反学校有关规定,损害学校利益和声誉,造成严重后果的直接责任人。
(5)不服从组织分配,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者。
(6)未经批准,拒不参加考核者。
(7)连续旷工超过三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七天或单位组织的政治、业务学习和集体活动五次及以上无故不到者。
(8)在考核、职务晋升或其他工作中向单位或学校提供虚假材料或剽窃他人成果造成恶劣影响者。
(9)未经学校批准,从事校外兼职或校外活动,未将主要精力投入校内本职工作,严重影响履行岗位职责者。
(10)在教书育人的各环节中,发表违背党的方针政策、违背四项基本原则、违背师德师风的言行,且影响恶劣反映较大者。
九、学院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刘晓平
成员:蒋建国、何 平、何庆领、杨学志、郑利平、夏 娜、路 强、邵 坤、欧阳一鸣、胡东辉、张建军、冷金麟、陈雁翔、齐美彬、杨兴明、丁志中、曹曙光、丁汝根、杨孙梅。
请每位教职工认真填写附件一、二,并将纸质和电子档以及佐证材料于12月21日(周三)提交各基层单位。
各单位于12月22日下午4:00之前将考核结果以纸质(需由各单位负责人签字)以及教职工提交的纸质和电子档材料一并上报院党办。
相关附件:
附件一:教职工2011年度考核表(双面打印)
附件二:教职工年度业绩简表
太阳集团tyc5997党委
太阳集团tyc5997
2011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