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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太阳集团tyc5997关于开展“小金库”行为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3-18 浏览次数:

各系、所、中心、机关办公室:

根据教育部财务司、中纪委驻教育部纪检组下发的《关于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 深入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教财司函[2016]136号)及中共太阳集团tyc5997委员会印发的《太阳集团tyc5997关于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 深入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的工作方案》(合工大党发〔2016〕21号)要求,为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坚决杜绝“小金库”行为,学院研究决定在全院范围内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自查自纠工作。请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认真自查、填报报表、撰写文字说明,并在规定时间上报学院小金库项目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一、自查自纠工作领导机构

学院经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成立太阳集团tyc5997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院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

二、自查自纠工作时限

本次自查自纠工作时限为2013年以来存在的“小金库”发生情况(见附件3:“小金库”自查自纠情况报告表),对数额较大和情节严重的重要事项,必要时可追溯到以前年度。对存在的“小金库”问题,必须附报文字说明,阐明问题发生的原因、涉及的责任人、发生金额及将要采取的整改、防范措施等。

三、自查自纠工作内容

1、是否存在违规收费、罚款及摊派收入设立“小金库”问题;

2、是否存在资产处置、出租收入设立“小金库”问题;

3、是否存在以会议费、劳务费、培训费和咨询费等名义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问题;

4、是否存在经营收入未纳入规定账簿核算设立“小金库”问题;

5、是否存在虚列支出转出资金设立“小金库”问题;

6、是否存在以假发票等非法票据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问题;

7、是否存在上下级单位之间相互转移资金设立“小金库”问题;

8、是否存在其他形式设立“小金库”问题。

四、自查自纠工作要求及时间安排

1、各系、所、中心、机关办公室的领导负责本单位自查自纠工作,要严格按照文件要求,确保自查自纠工作做到不走过场,不留死角,全面覆盖,自查面必须达到100%;对隐瞒不报的单位,一经查出,将严厉问责;

2、3月21日至4月6日,各系、所、中心、机关办公室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并于4月7日前将“小金库”自查自纠情况报告表(附件3)及相应文字说明,报送纸质资料至学院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纸质资料必须由各单位负责人、填报人签字确认;

3、学院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联系人:杨孙梅;办公电话:0551—62904642。

中共太阳集团tyc5997委员会

太阳集团tyc5997

附件1:太阳集团tyc5997关于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 深入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的工作方案

附件2:关于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 深入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教财司函[2016]136号)

附件3:“小金库”自查自纠情况报告表

附件4:“小金库”概念及来源

学院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丹霞路485号(太阳集团tyc5997翡翠湖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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