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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选聘太阳集团tyc5997专职研究生辅导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2-19 浏览次数:

各位老师:

随着学校教育事业的发展,我院全日制研究生规模已达到600多人,为切实加强学院研究生思想教育和管理,依据学校《关于进一步加强研究生辅导员队伍建设的意见》,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选聘专职研究生辅导员1名。

一、职责与要求

研究生辅导员队伍是学校教师队伍和管理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研究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的组织者、实施者和指导者。

1.研究生辅导员在学院党委领导下,与导师相互协作,深入研究生实际,了解掌握研究生思想状况,全面关心研究生成长,帮助解决研究生思想、学习、生活中的实际问题。

2、组织落实学院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计划,做好研究生入学教育、毕业教育和日常思想教育等工作。

3、指导研究生党支部建设,做好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和党员发展工作。做好研究生入学政审和毕业研究生党建材料归档和离校工作。

4、指导、推动学院研究生会开展各项研究生科技和文体活动, 加强研究生学风建设和学术道德建设。

5、加强研究生日常管理和安全教育,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和预案,做好违纪研究生的处分和教育工作,做好研究生安全稳定工作。

6、做好研究生奖、贷、助、补工作的组织实施,起草各类评定标准和实施细则和评审工作。

7、做好研究生就业指导工作,做好毕业生就业信息的收集和发布,协助用人单位和毕业学生的供求见面。接收新生和政审材料邮件快递,负责毕业生就业协议审核签字、盖章等工作。

8、做好学院领导布置的其他工作。

二、任职条件:

1、中共党员(有意愿申请入党的优秀教师也可报名),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为人师表,愿意专职从事研究生思想教育和管理工作。

2、硕士及以上学位,年龄在50岁以下。

3、工作踏实、勤奋,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和责任意识。

4、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和良好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了解学校研究生培养过程。

三、培养与发展

1、学校设置专项基金用于研究生辅导员队伍建设,定期组织研究生辅导员培训,提高研究生辅导员的理论和业务水平。

2、学院对担任3年以上研究生辅导员的教师,在职称晋升、职务聘任等方面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考虑。

四、管理与考核

1.研究生辅导员实行学校和学院双重管理。党委学工部是学校管理研究生辅导员队伍的职能部门,学院党委对研究生辅导员进行直接管理。

2.研究生辅导员每年考核一次,由学院党委具体负责。考核内容包括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工作能力和工作实绩,重点对其履行岗位职责情况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或任期内出现重大工作失误者,不得继续从事研究生辅导员工作。

3.学校每年组织一次“优秀研究生辅导员”评选活动,并对获奖者予以表彰奖励。

4.经考核合格者,除学校和学院的工资、津贴外,学校给予专职研究生辅导员每人每月600元的工作补贴和60元通讯补贴。

五、报名

请有意愿的我校职工积极报名,为太阳集团tyc5997的建设和发展奉献自己的聪明才智、锻炼自己的管理能力。

报名联系人:陈老师(13855194409),报名截止时间为2017年2月26日(周日)17:00,邮箱:hanc@hfut.edu.cn

学院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丹霞路485号(太阳集团tyc5997翡翠湖校区)
邮编:230601 联系电话:0551-6290 13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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