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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在全院教师中开展“师德先进个人”候选人推荐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6-06 浏览次数:

学院各二级单位:

根据学校通知(http://news.hfut.edu.cn/show-2-49402-1.html),学院将在全院教师中开展“师德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现将候选人推荐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和对象

凡具有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爱国守法、严谨治学、爱岗敬业、关爱学生、热心公益、乐于奉献的我院专任教师,均可参加评选。

二、候选人推荐条件

1、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模范遵守党和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及《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坚持潜心问道和关注社会相统一,自尊自律,依法执教,廉洁从教。

2、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恪尽职守、爱岗敬业、无私奉献;严谨笃学、求真务实、勇于创新;关爱学生、为人师表,以自己良好的思想道德风范影响学生,坚持教书和育人相统一,坚持言传和身教相统一,在提高我校的教育教学质量、建设和谐校园方面做出过重要贡献。

3、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先进的教学理念及严谨的工作作风,坚持学术自由和学术规范相统一,并积极承担教学科研任务,业绩突出,荣获过校级及以上级别的教学成果奖或科技成果奖等;教学工作量饱满,教学效果优良且未发生教学过失。

4、具有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和大局意识,关心集体、尊重同事,团结协作,乐于助人,在师生中享有良好的声誉。

5、从事全日制教学工作五年以上,认真履行教师职责,近三年年度考核全部为称职并至少有一次为优秀。

三、评选名额和评选程序

1、根据学校通知我院可向学校推荐师德先进个人候选人2名,学院将采取自下而上方式进行推荐。学院各二级单位(研究所、院机关和实验中心)可在全院范围内推荐师德先进个人候选人2名(其中本单位候选人不得超过1名,对于已经获得过师德先进个人和师德标兵称号的教师,此次不再推荐参评)。

2、请院各二级单位党政负责人认真组织本单位教职工做好师德先进个人候选人评选推荐工作,并于6月9日(周五)下班前将本单位推荐人员的名单报至学院党委办公室,邮箱hanc@hfut.edu.cn,逾期不报视为放弃。

3、学院将在各二级单位评选推荐人选的基础上,由学院党、政、工组成评选领导小组进行研究审核确定2名师德先进个人候选人向学校推荐。

太阳集团tyc5997党委

2017年6月5日

学院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丹霞路485号(太阳集团tyc5997翡翠湖校区)
邮编:230601 联系电话:0551-6290 13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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