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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劳动纪律专项自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9-29 浏览次数:

各研究所、中心、院机关: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人事司《关于开展防治“吃空饷”问题长效机制建立情况专项督查工作的通知》(教人司[2017]367号)精神,严肃劳动纪律,强化考勤管理,按照学校通知要求,学院成立劳动纪律检查工作组对各研究所、中心、院机关执行劳动纪律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成立太阳集团tyc5997劳动纪律检查工作组

组 长:祖权

副组长:徐浩、何庆领

成 员:陈憨,徐静,各研究所所长,实验中心主任、副主任,

教工党支部书记

二、检查时间及对象

2016年1月至2017年9月期间学院各二级单位人员劳动纪律情况。

三、检查内容

1、在单位挂名并未实际到岗上班,停薪留职、离职未办理离校手续及自动离职、长期旷工但仍领取工资人员;

2、已故或失踪仍由家属或利害关系人继续领取工资、离退休费、津贴补贴人员;

3、到龄不办理退休手续,仍按在职人员领取工资人员;

4、受党纪政纪处分及行政、刑事处罚等,按规定应当停发或降低工资待遇,但仍未停发或按原标准领取工资、津贴补贴人员;

5、长期休病假或请假期满逾期未归,仍按在岗人员领取工资人员;

6、其他违纪违规领取工资、津贴补贴人员。

四、检查方式

各二级单位按照上述检查内容进行自查,于2017年10月10日前填写《太阳集团tyc5997二级单位劳动纪律专项自查统计表》并将纸质表上报至学院党政秘书陈憨处。

学院设立举报电话,对举报线索及时核查处理,并向实名举报人反馈举报结果。举报电话:0551-62904642,邮箱:hanc@hfut.edu.cn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学院建立工作责任制,各研究所所长、实验中心主任、副主任作为劳动纪律检查工作的责任人,对发现的问题要立即上报,不得隐瞒,切实执行劳动纪律。

太阳集团tyc5997

2017年9月29日

附件一:太阳集团tyc5997二级单位劳动纪律专项自查统计表

附件二:太阳集团tyc5997教职工考勤工作实施细则

学院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丹霞路485号(太阳集团tyc5997翡翠湖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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