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二级单位负责人及全院师生员工: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根据安徽省教育厅转发《安徽省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继续开展“百日除患铸安”专项行动的通知》和学校2017年11月27日《关于在全校开展冬季安全大检查的通知》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经2017年12月5日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在全院范围内开展冬季安全大检查工作,切实维护学校学院安全稳定。具体安排如下:
一、 总体要求
学院每位师生员工要深化对校园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认真贯彻落实十九大报告中关于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尺度不松”的总体要求,持续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整治,确保学校学院安全稳定。
二、 领导小组及各工作组设置
1、太阳集团tyc5997安全大检查领导小组
组长:徐常胜、祖权
成员:徐浩、杨学志、汪萌、何庆领
院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徐浩
成员:院长助理、实验中心(正副)主任、研究所所长、 徐静、罗珣、陈憨、学生辅导员 。
2、学院安全大检查工作组:
学生宿舍安全检查工作组,组长:何庆领;成员:本科生辅导员、刘丽华、曹航;
实验室公共机房安全检查工作组,组长:杨学志;成员:路强、实验中心(正副)主任;
教师和研究生科研用房安全检查工作组,组长:汪萌;成员:谷雨、开彩红、樊玉琦、团队负责人;
学院楼宇公共区间、办公场所及搬迁工作安全检查工作组,组长:徐浩;成员:徐静、罗珣、陈憨。
三、 安全检查方式
1、各单位自查
学院机关、实验中心,各科研团队要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对自查中发现的各类隐患要及时整改,无法整改的要按所属范围及时上报学院各检查工作组。
2、学院检查
学院安全大检查领导小组负责安全检查总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安全检查的具体协调和汇总上报工作。安全检查分四个工作组开展工作,各工作组按“全覆盖,零容忍”的总体要求,结合电气火灾综合整治和学院搬迁工作,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学生宿舍、教学实验室、教师和研究生科研用房、学院楼宇公共区间、办公场所等部位安全问题进行全面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求使用单位及时整改,整改不力的全院通报批评。
3、安全责任落实
学院将择期召开研究所所长、实验中心(正副)主任、科研团队负责人、机关科以上干部会议,布置安全工作,明确安全管理责任。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学院将与各教学、科研、实验和办公场地使用单位或科研团队负责人签订《安全管理责任任务书》,明确各房间使用负责人的安全管理职责 要求,落实学院所属每间房屋的安全管理职责。
四、 检查时间及工作要求
1、各单位自查时间:即日起至本学期末。学生宿舍由辅导员安排自查;实验室和公共机房由实验中心正副主任安排自查;教师和研究生科研用房由各科研团队负责人安排自查;学院公共区间和办公场所由院办安排自查。自查中要切实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走过场。
2、学院各工作组集中检查时间:12月11日至15日;学院各工作组于12月18日前将冬季安全大检查自查报告及《安全隐患排查汇总表》(见附件)电子档报学院安全大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徐静老师处。
3、自查和检查工作中要严格检查是否存在以下现象:室内外乱拉电线;室内使用易引发火灾取暖设备;在走廊或室内为电瓶车充电;人走不关闭室内空调、照明及设备电源,人走不锁好门窗;室内及走廊堆积大量易燃杂物不及时清理;室内环境卫生脏乱差;不按实验室安全操作规范开展实验;其它易引发安全事故的现象。
4、已搬迁至翡翠湖校区的科研团队要检查屯溪路校区原有房屋内的电源是否关闭、门窗是否关好。原房间内的个人物品要及时清走,需报废处置的设备和家具要摆放有序,尽快将申请报废资产清单报至学院资产管理员谢鸿老师处,原房屋钥匙于12月22日前交至学院办公室徐静老师处。
太阳集团tyc5997
2017年12月11日
附件:安全隐患排查汇总表